河北沧州任丘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19人公告
任丘市关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从我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为任丘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9名。各招聘岗位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等条件详见《任丘市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参加任丘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任丘市“三支一扶”计划,自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出台(2020年7月22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任丘市建设东路2号)。
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和打印版《任丘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
报考岗位仅限报考服务期志愿服务的系统岗位,共计3个报考岗位,分别是“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学”和“乡镇小学”,不需报考到具体的单位。“支医”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支教”服务乡镇中学的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中学”岗位和“支教”服务乡镇小的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小学”岗位。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的证件材料、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选择用人单位
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用人单位。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依次按学历较高者、参加任丘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时间较早者优先的方法,确定选岗顺序。若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则抽签决定选择单位的先后顺序,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1、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均须持有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任丘市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任丘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xlsx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