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2-22 09:59:48

山东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红十字会备灾救护中心位于山东济南,成立于1988年,是山东省红十字会机关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职责是:承担救灾物资及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储备、转运及分发等工作;承担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仓库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承担全省救护师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红十字救护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承担省级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管理工作。

山东省红十字会医学捐献服务中心位于山东济南,成立于2021年,是山东省红十字会机关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职责是:参与、开展无偿献血、人体器官捐献、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医学捐献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红十字会备灾救护中心计划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省红十字会医学捐献服务中心计划招聘副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sdredcross.org.cn)公告通知栏目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至12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2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2日11:00至12月31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5的初级和中级岗位、应聘人数不足1人的副高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岗位通过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二)初级及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初级、中级岗位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1)初级岗位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考一个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红十字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中级岗位笔试

中级岗位笔试考一个科目,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红十字知识、综合管理专业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初级和中级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5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副高级岗位按实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③笔试准考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⑧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⑨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初级和中级岗位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4.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初级和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副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考试总成绩通过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通过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山东省红十字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85599980

投诉举报电话:0531-85599981

十、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山东省红十字会网站及时公布。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红十字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山东省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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