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桥中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出租屋管理员招聘3人公告
荔湾区桥中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公告
为充实桥中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出租屋管理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原则上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形象良好,身体健康;
(二)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原工作单位开除或辞退记录;
(四)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者优先;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工作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遇有重大任务时需要加班,适合男性。
四、工资福利
按桥中街道办事处合同制工作人员规定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桥中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路169号首层),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81753365;
3、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供查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递交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4、现场报名,填写《桥中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
应聘者须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受聘人员。受聘者接到录聘通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并须向招聘单位提供体检结果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满)达不到招聘单位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