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省中医药科学院招聘27人公告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省中医药科学院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深化省校合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0〕4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的2021年“黑龙江人才周”活动要求,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拟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挂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牌子,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是集医疗、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该院建筑面积为11万平方米,分设三个院区,设有医疗床位1808张,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详见http://web.hljstcm.org.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形。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5.应聘人员须为在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服从该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除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省中医药科学院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将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http://web.hljstcm.org.cn/)发布,提示性信息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8时-2021年12月29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如期毕业证明(附件3)及与“资历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发送至邮箱zyyjyrsk@163.com。
根据最终报名情况,若有岗位计划调整,届时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注意事项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应聘人员登记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证件照。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待通知。
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在读学历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考试
1.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可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同时可采取直接面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451)55653086-6797
纪检电话:(0451)55653086-6900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41号
黑龙江中医药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50036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