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咸丰县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公告
2021年咸丰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期满人员测试及选岗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恩施州人社函〔2021〕41号),为切实做好我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工作,现将我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期满人员测试及选岗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对象
2019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咸丰县服务、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咸丰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二、考核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核聘用计划
考核聘用计划具体见《咸丰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
四、测试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3日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咸丰县人社信息中心(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认真填写《2021年咸丰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未准时参加报名者视为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4、测试方式:笔试
5、测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24日下午15:00-16:00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参与测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开考后30分钟(即15:30)仍未到者视为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五、选岗
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在咸丰县人社信息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考核聘用人员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相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列先后顺序选择岗位,不参加选岗者视为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六、统一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及时对拟聘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一个月之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七、认真组织考察
乡镇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严格的考察,包括对个人档案的审核,重点考察的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确定拟聘对象、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专项招聘完成后,及时依规对拟聘人员公示、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咸丰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计划申报表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所需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招聘范围 |
测试方式 |
备注 |
咸丰县卫生健康局 |
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业技术13级 |
疾控医生 |
1 |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 |
中西医结合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咸丰县内服务期满、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2019届“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咸丰县卫生健康局 |
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13级 |
西医临床医生 |
1 |
从事西医临床诊疗工作 |
临床医学类 |
专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卫生健康局 |
唐崖镇卫生院 |
专业技术13级 |
西医临床医生 |
1 |
从事西医临床诊疗工作 |
临床医学类 |
专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财政局 |
咸丰县财政局高乐山财政所 |
管理10级 |
乡镇财政财务岗位工作人员 |
1 |
从事乡镇财政综合业务管理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财政局 |
咸丰县财政局活龙财政所 |
管理10级 |
乡镇财政财务岗位工作人员 |
1 |
从事乡镇财政综合业务管理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财政局 |
咸丰县财政局唐崖财政所 |
管理10级 |
乡镇财政财务岗位工作人员 |
1 |
从事乡镇财政综合业务管理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朝阳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13级 |
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 |
1 |
从事人社中心综合业务工作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大路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管理10级 |
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 |
1 |
从事人社中心综合业务工作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黄金洞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13级 |
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 |
1 |
从事人社中心综合业务工作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
咸丰县朝阳寺镇大路坝区工委 |
朝阳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派驻大路坝区工委) |
管理10级 |
乡镇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岗 |
1 |
从事乡镇退役军人登记、管理、服务、慰问等工作。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笔试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
附件2:2021年咸丰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