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济南市长清区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88人简章
来源: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1-12-23 10:13:54
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
为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广大青年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济南市长清区计划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应具有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常住户口。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存在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计划为88人。各镇(街道)具体选聘计划详见《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计划》(附后)。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下午16:00截止。
(二)报名方法
在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二号窗口进行现场本人报名,报考人员提前登陆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ncq.gov.cn/)或“长青人力”公众号下载填写《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3张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3)《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4)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选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三)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由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对招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镇(街道),报考人员有扰乱报名秩序、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查询初审结果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及“长青人力”公众号公布初审结果。
笔试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及“长青人力”公众号及时公布。
四、笔试、面试及考察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持济南本地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重点是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乡村振兴战略、时事政治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以报考镇(街道)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有报考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等有关内容,经审核后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及“长青人力”公众号进行公布。
面试通知书凭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有关事宜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进行公布。
(三)考察
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考察,通过审核档案,到所在村、工作单位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报考人员综合情况。同时,根据档案审核中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结合现实表现、奖惩等资料形成对报考人员的综合考察材料。
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党员优先,优先条件相同或优先后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因弃权、复审、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办法进行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岗位
报考人员体检合格后,以镇(街道)为单位,一般回户籍所在村任职。因工作需要,各镇(街道)可在本镇(街道)区域内调剂分配;如有特殊需要,也可跨镇(街道)调剂。与户籍所在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实行回避,调剂至户籍所在镇(街道)其他村,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再变更。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选岗后的报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后只组织一次递补,对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所报考镇(街道)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按程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聘用人员按规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2年。合同期内,全日制在村工作,根据镇(街道)和村党组织安排,主要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产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党建等职责,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村庄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按照“镇管村用”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履职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的待遇总共为每月4000元(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及个人和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其中,80%按月发放,20%作为绩效考核报酬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社会保险执行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标准。
如有提前离岗或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从离岗和解除合同日起,停发补贴、停缴保险,未满一年的扣发当年绩效考核报酬。在村“两委”换届中,鼓励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积极参选。合同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的,经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进入“两委”班子的,报酬待遇就高执行。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聘简章,诚信应聘。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选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
考生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应当严格遵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注意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服从管理。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 0531-87225676
联 系 人:贾传民 董静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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