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湘阴县招聘60名农村教师公告
2021年湘阴县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农村教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湘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24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和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湘阴县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2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
4.岗位所要求的户籍等其他条件。
5.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任教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湘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 “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发布。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 1月 7日至 1月 9日17:00止,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登录湘阴县政府官网,进入湘阴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岗位要求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网上资格初审:2022年 1 月 7 日至 1月9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6、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1月 14日——1月 15日。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对象的确定。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湘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
(1)笔试时间:1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初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70%)+高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30%)。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公示与复查。笔试结束后,在湘阴县政府官网上公布,公示3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有疑问的,可在两日内向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的内容。考生按本次招聘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如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④户口簿;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⑥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4、面试
(1)面试工作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上述办法处理。
2.体检在县以上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五)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招聘单位选择
1.拟聘对象名单在湘阴县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招聘单位选择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名称同一岗位代码)不确定的,聘用对象按该岗位(同一岗位名称同一岗位代码)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再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全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聘用对象未按要求参加招聘单位选择的视为放弃。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县教育局负责。
1.按规定到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招聘单位选择以及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湘阴县政府官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否则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严肃查处。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6.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0-2158823;
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本公告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湘阴县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阴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