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选聘2人公告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频繁的出差任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 1月4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专用邮箱670738358@qq.com(报名材料请压缩打包附件上传,并注明姓名),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入编证明材料扫描件、荣誉证书、个人小传、本人曾主笔撰写的论文、正式发表的有关文章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评议、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1.评议
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40人,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评议,评议主要针对应聘人员以往学业情况、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的关联度、工作实绩、所获荣誉等,择优确定40位笔试对象。
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超过40人,则全部进行笔试环节。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视情况另行在浙江省文物局网站上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关注。
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单位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
2.浙江省文物局网站(http://wwj.zj.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有关工作安排、递补信息等)仅在浙江省文物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2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15834 联系人:俞老师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