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忻城县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般性工作岗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待遇
岗 位:一般性工作岗位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学历、专业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B1驾照以上,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
(五)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22日-12月28日):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两寸免冠近照1张,到忻城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土司花园小区南门左边,原民政局物资储备仓库三楼,联系电话:0772-5319396)。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考核合格人员形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应急管理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 由县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管理,时间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续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四、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