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人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2022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以上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不设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每个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打包发送至nszwsy@ss.gov.cn,邮件主题以“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_专业”格式命名,如“临床医师-张三-临床医学”。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如实填写的《南山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视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近期2寸照片2张及各种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的《南山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到南山镇卫生院现场报名。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禾生街道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757-87217266;联系人:何小姐。
四、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
南山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描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1 |
临床医师 |
3 |
从事临床医疗 |
临床医学 中医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年龄40周岁以下2、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有近一年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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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药剂师 |
1 |
从事临床药学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年龄35周岁以下2、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有近一年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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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士 |
4 |
从事临床护理 |
护理学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1、年龄35周岁以下2、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有近一年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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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验师 |
1 |
从事临床检验 |
临床检验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年龄35周岁以下2、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有近一年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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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放射科医师/技师 |
1 |
从事医学影像 |
医学影像学/技术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年龄35周岁以下2、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有近一年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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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司机 |
1 |
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
不限 |
不限 |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持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熟练,限男性 |
五、考试
资格审查后,由镇卫生院发放考试通知书。考试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并按照岗位工作内容设立工作实操环节。面试试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笔试环节。
六、试用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试用期人员,拟进入试用期人员需提交政审资料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试用期。
试用期主要考核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试用期时间1个月,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试用期工资按对应岗位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所在职位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七、体检
试用期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南山镇卫生院自行组织,体检合格证方可进行公示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所在职位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八、公示及录用
招聘结果在南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无异议的,由南山镇卫生院按规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有关事宜由南山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