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宁德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12-24 16:16:44

宁德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宁德师范学院及附属宁德市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1〕3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2月及以后出生);

2.各岗位所需证书:留学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人数

招聘岗位

岗位描述

备注

01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研究生

硕士

2

教师

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02

车辆工程

研究生

硕士

1

教师

从事车辆工程教学科研工作

 

03

体育学类

研究生

硕士

2

教师

从事乒乓球教学科研工作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若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的报考者,学历学位可为本科学士;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为所报岗位相关方向

04

研究生

硕士

1

教师

从事排球教学科研工作

05

研究生

硕士

1

教师

从事羽毛球教学科研工作

06

医学技术类,临床检验诊断学

研究生

硕士

2

教师

从事医学检验技术教学科研工作

 

07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

研究生

硕士

2

教师

从事基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二、报名方式等有关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相应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1)基本情况表。考生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

(2)报名材料目录。考生须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填写《宁德师范学院考生报名材料目录》(附件2),包含材料如下:

①《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二代身份证;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在职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⑥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报考术科类教师岗位须提供相关方向运动员等级证书);

⑧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非必备),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和社会兼职等。

2.报名方式

(1)考生以邮件方式于将“报名材料”发送至ndsfxyrsc001@vip.163.com;

(2)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毕业年份(是否就业)+毕业院校及专业+岗位代码+应聘岗位”,例如:张ХХ+2022年应(往)届硕士(未就业/已就业)+ХХ大学学前教育专业+01+教师。

(3)邮件内容含以下两部分“报名材料”:

①基本情况表;

②报名材料目录:岗位所需的条件材料按上述顺序统一编辑于《宁德师范学院应聘者证明材料目录》的Word文档内,证明材料目录须控制在20M内,以便资格初审。

友情提醒: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对“报名材料”的要求,严格按报名方式投递简历,不按报名方式投递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月8日 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简历后,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我校将直接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畅。

2.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严格按《宁德师范学院考生报名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要求整理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现场(具体时间地点及入校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向我校提交复核。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底,恕不退还。现场复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所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将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10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的内容、方式与要求:

1.非术科类教师岗位:

①讲课(课堂教学):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以抽签方式确定讲课内容并进行备课(不使用PPT),进入考室后即进行讲课。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②自我陈述:由考生陈述自己的情况,包括学习情况、参加科研项目与成果(含发表论文)、在校表现(学生干部经历)、获奖情况、个人特长、工作设想等。

③专业理论知识问答:由考官出题,考生作答,主要考核岗位相关问题。

2.术科类教师岗位:

①第一环节(含自我陈述、专业理论知识问答)

②第二环节(含教学技能展示、专业技能考核)

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在候考室集中等候,关闭手机并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的出场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单独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同时不得返回候考室。

评委的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最后得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

获面试资格的考生因故未按时进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标准按指定医院的有关心理测试标准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的医院为我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有争议,允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视情况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在适当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和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报批。

五、监察监督

(一)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察监督。

(二)考生应保证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0593-2565503,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院行政楼人事处,352100。

七、其它事项

1. 本方案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考生进行信用审核及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失信被执行的或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2:宁德师范学院考生报名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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