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2021-12-24 16:32:42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1年10月1日以后,200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法律或法学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6.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扣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3日—12月2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12月29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742073250@qq.com
 
  邮件主题请以“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报名岗位”命名。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或照片);
 
  (3)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若未入围,恕不通知)、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测试
 
  考试分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速录技能测试要求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进行体检。
 
  (四)体检
 
  计算机操作、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名次先后等额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合格方可择优聘用。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对应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与泸州市茂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30-8912163
 
  附件: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茂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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