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澧县县委办公室选调公告
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本办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县委办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科级领导干部除外)。
(二)选调条件
1.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1-2岁);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现单位服务年限已满,没有服务年限限制的,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县委办。
2.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3.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超过1:1但未达到3:1的只需进行面试,未超过1:1的直接进入考察。
(1)笔试:采取自命题写作或命题写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行政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
总成绩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4.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次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5.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调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下午5:3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县委办二楼211室),电话:13908412020。
3.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同时上报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为主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2篇以上,如领导讲话、专项工作情况汇报、调研报告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办负责解释。
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