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是广西科技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面向东盟的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获得“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称号,主要承担面向东盟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业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五)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本次报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日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www.cattc.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公告、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www.cattc.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格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1)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2寸彩照,并在报名表上承诺栏签名,将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同时附Word版及照片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获奖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4)党员身份证明(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必须提供,由所在党支部出具书面盖章证明)。
报考人员须将以上材料打包为1个压缩包发到指定邮箱(cattcrsb@126.com),邮件标题以及压缩包文件名须设置为“岗位名称+姓名”(如:专业技术岗1 张三)。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影响招聘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参与公开招聘期间的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资格审查
1.我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我中心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复审,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中心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通过复审的方可取得考试资格,并在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填写《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委托他人参加报名资格复审的,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须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3.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且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考试顺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我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科技厅核准后可调整,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www.cattc.org.cn)发布笔试公告。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笔试。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主要进行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值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www.cattc.org.cn)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
2. 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前三名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www.cattc.org.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
(3)面试成绩公布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分值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www.cattc.org.cn)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未达到考核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有人数进行考核。
考核由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由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其缺额是否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中心统一安排,通知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其缺额是否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网站(http://www.cattc.org.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2182。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飞飞,0771-3370852。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建议考前一天打印一份纸质备用。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次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2. 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七)如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防疫政策和规定,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