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委党校招收毕业见习生通告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1-12-24 17:46:42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通告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作为我市第七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现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2人,其中科研管理科文秘岗1人、信息中心(图书馆)技术岗1人。

四、招收专业与岗位要求

(一)招收专业

文科类等专业。

(二)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历(含)以上;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遵纪守法,服从调动;

3.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学生在12月30日前填写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见习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毕业学年的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发送至2437623022@qq.com,邮件标题需标注本人姓名+“见习报名”字样。联系电话:66255617。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面试。根据择优原则,按招收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于6人可低于该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4.录用。面试经双方满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查,审查通过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协议期限最长为一年。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补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准后,终止见习协议。

3.见习期间,我校可提供免费集体宿舍(仅缴水电卫费)。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见习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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