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安图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来源:安图县人民政府
2021-12-27 10:34:16
安图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县政府批准,安图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其中男性28名(勤务辅警)、女性2名(文职辅警),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安图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5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0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为2021年12月25日含12月25日前落籍人员;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其他要求,矫正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
8、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9、岗位资格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安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tu.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持《报名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报名地点:安图县公安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安图县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在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考生体检前,由安图县人社局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评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4),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环节。考生需自行填报《2021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表》(附件5,一式两份,考生需自行填写表中体能测评成绩栏以上内容),持有效身份证、《报名表》及《体能测评成绩表》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2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体能测评地点:安图县体育馆。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笔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录取条件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笔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
发放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领取地点:安图县公安局五楼大会议室。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体能测评成绩表》原件领取准考证;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体能测评成绩表》原件领取。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2、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六、体检和政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二)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
(一)经笔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八、管理及待遇
(一)辅警日常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
(二)辅警工资待遇应发金额为2960元每月,缴纳五险,政策有所调整的,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责保障。劳动关系解除的,工资待遇和五险也同时终止。
(三)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四)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安图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0433-5815523、5896304。
安图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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