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27 16:45:16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推进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改善年龄和专业结构,发挥人才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结合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空缺岗位情况,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引进人才2名。引进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学历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3.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六)专业条件:国际合作岗要求国际商务、东亚商务、商务与管理专业;综合管理岗要求管理学专业(详见附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报名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商务官网(http://sw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专项人才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资格初审:市商务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同一岗位能力测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如遇岗位取消,符合同一报名单位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因疫情原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能力测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官网上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商务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商务局在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B座801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考查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官网上公布,根据考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商务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市商务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新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办公室:0477-8588190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0477-858691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477-858806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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