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教师岗(人事代理)招聘2人公告
2021年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教师岗(人事代理)公开招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音乐与影视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教师岗,共招聘2人。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6.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202.195.100.6/Web/index.html注册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如有);③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⑤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⑥曾获得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材料;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压缩上传,并备注“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编号+姓名”,照片及扫描件请压缩至合适大小,相关原件在考核时查验。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名,报名成功,费用概不退还。
4.招聘开考比例为1:3(即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数,需达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或工作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
1.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到个人。来校参加考核时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2.教学科研岗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试讲,第二环节为面试。第一环节试讲(满分为100分)。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第二环节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3.教学科研岗第一环节试讲合格线为70分,第二环节面试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4.考核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往下依次录取(若出现相同分数,试讲成绩高者排前)。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院负责组织。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有无犯罪记录审核、心理测试将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报到,否则学校视情况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音乐与影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9-88519085
附件:2021年12月音乐与影视学院教师岗招聘计划.xlsx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