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妇联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丽水人才网 2021-12-31 09:10:31

丽水市妇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妇联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由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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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有写作能力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考察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1月13日下午五点止。

网络报名地址:https://jinshuju.net/f/Z9dNtP

丽水市妇联咨询电话:0578-2091879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上述网址填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件(证明),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二)比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情况进行比选,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委托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考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序递补。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参照丽水市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

(一)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如考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以及其他尚处在医学管理期间的对象,近14天有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省份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前21至28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至35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以及市外和近14天内有市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考前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二)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三)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四)健康申报。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应主动申报,在报到时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健康申报表(见附件)。

(五)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通过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

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个人健康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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