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岗位竞聘公告
为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在市自然资源系统内组织实施科级岗位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1.八里湖新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1名;
2.浔阳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1名。
二、竞聘范围
市局、各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及财政供养均在市级,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竞聘的人选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江西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应当具有管理岗八级职员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满三年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上岗位均不得报名: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涉及年限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竞聘流程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填写《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岗位竞聘报名表》,交至市局人事科。每个岗位竞聘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竞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2022年1月10日16:00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提供的竞聘材料负责,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全过程。通过竞聘初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审核时间:2022年1月11日-16日
(三)专家评议。由专家评审组对所有符合条件对象进行素质测试和评议,评议方式为竞聘演讲和答辩。
1、竞聘人员从本人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聘目的、履行岗位职责的目标、思路及具体措施等方面发表竞聘演讲;
2、竞聘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临场答辩;
3、评审打分实行百分制,专家评审组按照竞岗优势(10分)、工作思路(30分)、工作措施(30分)、工作业绩(20分)、表达与气质(10分)五个要素评分,汇总计算出每位竞聘者的平均分数,按竞聘岗位分别提出人选排序建议。
评议时间:(2022年1月17日-21日)
(四)民主测评和确定考察对象
由考察组对各岗位前3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打分,按“胜任”票得1分、“基本胜任”票得0.5、“不胜任”票不得分三项相加后(有效票的得分之和/总有效票数×100),即为竞聘者个人民主测评得分。
市局党委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依据竞聘者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提出上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告。如出现临场退出等情况,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得分按照演讲答辩占60%,民主测评占40%计算。
(五)考察审核。由考察组对党委会研究确定的考察对象各岗位前2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全面考察人选素质、能力和业绩情况,并就人选情况听取廉政、计生和综治意见。通过个别谈话、同人选面谈、审核档案等方式深入了解人选情况。
五、公示
由考察组将考察情况报请市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公示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咨询电话:8175066
附件: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岗位竞聘报名表.docx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