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亳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6人公告

来源:亳州学院 2021-12-31 15:45:57

2021年亳州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专职辅导员6名,学科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8:00至2022年1月1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办法

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报名电子邮箱为65615605@qq.com。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2.3.5.6提供扫描件):

1.《2021年亳州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以此确定工作经历年限)。

3.个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小2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21日—22日登录亳州学院官网(网址:www.bzuu.edu.cn)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确认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2月8日上午8:30前到亳州学院人事处(勤政楼20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以及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9:00—11:00。如因疫情影响,笔试不能按时进行,调整后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设在亳州学院,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卷面分数100分。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考试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请上述人员于2022年2月8日下午2:30-3:30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519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0)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市人社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由亳州学院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时间在亳州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成绩相同,并列进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含准备时间),面试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应对学生事务方面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和处理能力。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也相同的,按照工作经历年限长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由亳州学院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工作由亳州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递补,递补人选按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将《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从亳州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或《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从亳州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人事代理人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报亳州学院人事处审核。

九、公示

对考察结果审核合格人员,在亳州学院官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签约及入编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审批及入编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学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67005

考务咨询电话:0558—5367110

监督举报电话:0558—5367061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后续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在亳州学院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亳州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