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拜泉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
来源:拜泉县人民政府
2022-01-01 10:30:12
拜泉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缓解当前我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压力,满足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拜泉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程序执行。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1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
拜泉县公安局第三派出所一楼会议室(公安局综合大楼东门)
3、报名条件:
(1)公告下发之日前,具有拜泉县域内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招聘辅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但是晋升三级辅警时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符合本次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体检标准;
(6)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6cm以上;
(7)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按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近期一寸免冠同版蓝底照片4张;
(2)退役军人在提供序号(1)报名材料基础上,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填报准确完整后打印);
(4)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享受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供有关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提交报考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无论哪个环节过程,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90元(两科),现场报名时一并收取,面试不收费。
(5)考生进入报名处前,应接受查验及体温测量。市域外返回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进入报名现场;市域内行程人员凭行程码绿码进入报名现场。
(6)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个环节中,拜泉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6、报名咨询电话:0452-7323831-3408;
监督举报电话:0452-7323831-3407。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联合承办。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项目。在基层服务期满的项目生,依据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经核实考生所提供的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笔试试卷试题类型和内容参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公安基础知识试题分值高者优先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见拜泉政府网《招聘辅警面试公告》。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能测试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共三项。体能测试顺序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测试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准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本人须于体能测试前三天向本次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包括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及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酌情统一安排补考,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县公安局依据《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组织实施,参照公通字[2020]11号文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解聘。
三、使用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严格实施合同制管理。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拟招聘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
(二)严格落实薪酬待遇。受聘用辅警将按照现行工资薪酬标准每月1700元落实薪酬待遇,同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享受《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过程中警务辅助人员福利待遇各项政策。
(三)规范使用与管理。公安机关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对受聘用辅警按照依法规范、责权明晰、严格监督、合理保障以及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规范使用与管理,明确辅警岗位职责,保障辅警依法履职,维护辅警合法权益。
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带领下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发挥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拜泉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拜泉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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