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锡山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化工安全坐班专家2人公告
锡山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化工安全坐班专家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锡山区应急管理力量配备,做到常态化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等工作,有效提升化工(危化品)监管专业化水平,拟招聘2名化工安全坐班专家。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无锡市锡山区应急管理局化工安全坐班专家2名。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政治坚定,认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文化,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知识丰富,了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发展趋势,熟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年龄55周岁以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等),具有10年以上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或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化工类中级及以上)或安全评价师证职业证书;
4、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具备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专业水平完全满足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具体工作。
(二)岗位职责:
1、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在行政许可现场审查、行政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安全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
2、参与化工(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科研课题和重要事项的研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3、为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监管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4、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专项任务和工作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化工安全坐班专家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有意者下载《无锡市锡山区化工安全坐班专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96348056@qq.com,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化工安全坐班专家”字样。我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20日下午17时(以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四、资格核查
通过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我局将电话通知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
核查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无锡市锡山区化工安全坐班专家报名登记表》;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化工类中级及以上)或安全评价师证职业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
(9)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危化品(化工)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艺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测试满分100分,通过笔试测试的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外地参加考试人员来锡往返交通和考试期间的食宿自理。
六、体检和考察
1、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考试至考察结束各环节入围后主动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无锡市锡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与待遇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jsxishan.gov.cn/qajj/index.shtml)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锡山区应急管理局与坐班专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次一年一签,以后三年一签。每次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决定是否续签。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专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第一年薪酬约20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五险一金)。合同一年一签,每次协议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决定是否续签。
无锡市锡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