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为选优配强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选调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选调领导小组,由旷诗秦任组长,彭小冬任常务副组长,谭顺芝、胡南云、尹小华、罗惑敏、全昌华任副组长,李利民、刘小明、何云恒、贺毛、李志清、刘光旋、王春花、贺小林同志任成员。
二、选调岗位
衡南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选调时间
整个选调工作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22年1月5日
2.发布地址: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gn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条件:参加选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本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二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三是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四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报名资料:①本人照片;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地址:衡南县乡村振兴局205室(电话:0734-8550023)
(三)资格审查
2022年元月13日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四)考试
1.选调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三个题目,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开考比例:选调岗位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3.面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
4.面试地点:县人社局
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到原工作单位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等。考察合格的在原单位及拟调入单位公示7天,考察如有不合格的不替补。
(六)办理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报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选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衡南县乡村振兴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单位 |
选调职位 |
选调人数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 |
其他要求 |
备注 |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全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有一定文字功底 |
附件2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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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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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健康 状况 |
编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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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
入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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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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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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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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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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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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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 特长 |
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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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年度考核情况 |
2018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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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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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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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承 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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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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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复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