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新乡高新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2人公告

来源: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01-07 17:03:29

新乡高新区2022年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15]23号)要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缺额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计划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新乡市户籍或新乡市常住人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8.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 现任优秀社区工作者、长期从事基层党务工作,并在近3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加5分;

2.曾在企业或社会群团组织中担任过领导职务,并在近3年内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加5分;

3.有党务、宣传、民调工作特长及2年以上相同工作经历并具有党务、宣传、民调工作资格证件的,加3分;

4.符合条件的转业复退军人,加3分;

5.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加3分;

6.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每增加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从事或曾经从事社区及其它领导岗位工作,有丰富的基层管理服务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热衷公益事业,经综合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为社区负责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信息于2022年1月7日起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gxq.xinxiang.gov.cn/)、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发布时间5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2日17:00;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新乡市户籍的还需提供常住人口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荣誉证等证件的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下载并填写《新乡高新区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报名后恕不退还,进入考察时均需提供原件);

3.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以“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姓名”命名,压缩后发至982585880@qq.com;

4.报名费:50元/人(报名后费用恕不退还),在报名时通过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缴费二维码缴费,缴费后截图,随报名材料一并发到邮箱;

5.资格审查:邮箱报名成功并通过初审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6.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选聘人员于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至1月14日(星期五),到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

四、选聘方法

(一)初次面试。

1.初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顺序按报名顺序生成的准考证号进行,面试开始后仍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3.初次面试满分100分,初次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次面试总成绩由初次面试成绩和加分项组成。

(二)正式面试。

1.根据初次面试总成绩,按拟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初次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正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正式面试满分100分,正式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面试内容。主要是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案例、对社区工作的认知度以及处理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态度和办法等。

五、体检

根据正式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正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有加分项靠前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正式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聘人员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在正式面试人员中按正式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待遇

根据正式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乡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按实际公示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正式聘用工资报酬的80%,缴纳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中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并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被任命为社区领导职务的,参照高新区现社区领导职务工资报酬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员队伍递补机制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出现缺额时,从参加选聘的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

九、组织领导

(一)选聘工作由用人单位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具体工作,选聘期间有关工作由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

(二)成立联合面试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区纪工委、区组织和人事局、区社会事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人员和域外社会事务专家共同组成,根据面试人数确定分组;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gxq.xinxiang.gov.cn/)、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为选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发布渠道,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渠道进行发布。

十、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收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二)本次招聘事宜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参加面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体温(体温异常取消面试资格),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拟聘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360099,监督电话:0373-3539946 。

(六)未尽事宜由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022年1月7日

新乡高新区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照片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学历

 

学位

 

爱好

特长

 

职业资格证书

 

是否有犯罪记录

□有

□无

是否有C1及以上驾照

□有

□无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本人

简历

(从高中填起)

年 月-- 年 月 XXX学校就读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家庭主要成员及

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

         
         
         
         

诚信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考生(签字):

 

资格审查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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