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深圳鹏城技师学院选聘编制工作人员7人公告

来源:深圳鹏城技师学院 2022-01-11 11:02:13

深圳鹏城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圳鹏城技师学院于2022年公开选聘一批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编制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鹏城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年限等涉及资历条件、获取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者请将报名表(附件2)、简历及个人业绩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论文及教科研获奖材料等扫描件)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egjhr@hrss.sz.gov.cn进行网上报名(请在邮件主题备注报考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自2022年1月20日9:00至2022年3月31日17:00。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成绩单原件(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由具有相应资质部门出具的翻译件),以确定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在指定时间完成报名的应聘者,均列为资格初审人员。报名采取诚信申报的方式,资格初审由学校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择优确定考试人选,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试;未纳入考试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及资格复审的结果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学校根据考试情况按拟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及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现实表现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八、聘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聘人员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并报局党组审批。

九、公示

经局党组审批同意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的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校人事处按程序负责办理相关聘用审批及备案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可从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十二、本公告由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祝老师,+86-0755-29106614

梅老师,+86-0755-23468015

深圳鹏城技师学院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深圳鹏城技师学院2022年选聘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公开选聘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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