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辅警招聘38人公告
来源:海口市公安局
2022-01-13 14:28:10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辅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助交通警察从事交通勤务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38名)
1.招聘岗位:交通管理勤务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男33名、女5名。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3日至2004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吸毒史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1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1月22日、23日为材料补录。
2.现场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2号二楼好明光集团。
3.报名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近期彩色白底1寸照片5张、驾驶证等;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役军人证。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资格初审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初审结果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者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
2.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考核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3.体能测试项目中,10 米×4 往返跑最多不超过2次,800米/1000米跑项目只测试一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5.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笔试人选。
(四)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主要测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试女800米、男1000 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布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招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辅警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财政保障。
(一)辅警月工资3799.80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3070.00元、绩效考核工资429.80元、交通费300.00元。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辅警绩效考核工资按照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三)辅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措施各项规定,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报名前,考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码”进行每日实名健康打卡。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进行核查,“绿码”考生才能进入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报名、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健康码非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3天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考试前被有关部门划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外省市推送的其他重点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③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14+7+7”健康管理期间,严格按要求做核酸检测。考试时提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自我健康监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国内涉疫区入琼的考生和14天(离开涉疫区之日起算)内有涉疫区旅居史入琼的考生,需提供入岛14天自我健康监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或自我监测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区、涉疫区名单及其详细疫情防控措施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为准,防控工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七、补充
所有报名报名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条件信息,报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人:郑老师 咨询电话:15008087103 0898-68500100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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