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秦皇岛市小海燕评剧团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小海燕评剧团2021年度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小海燕评剧团成立于1958年6月,财政性资金定向或定额补助单位,隶属于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主要负责评剧剧目的生产、演出等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结合评剧团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通过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学术素养及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考察与评估,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式
(一)选聘范围。面向全国选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选聘方式。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旅游文广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四、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至2004年1月10日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其中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22年1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选聘岗位具体条件
1.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按照确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月13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和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网站(http://lywgj.qhd.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免报名费。
1、报名时间:1月20日-1月26日9:00-17:00(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自行制作电子版(PDF、照片或图片格式,须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文件名称与内容相符)并添加到同一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规范为“岗位+姓名”,例如“舞美+张三”)后发送至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招聘邮箱rsk3661020@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由市旅游文广局选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核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业绩核验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基本条件、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政治素质、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
1.业绩核验。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考评打分,满分30分。评分办法:
(1)学历水平: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2分);政治素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专业职称:副高及以上职称加2分。从事本专业年限五年(不含)以上每年加1分,最高9分,以上总计不超过15分。
(2)专业技术能力,取得的业绩成果、奖励(需提供资料原件)。市级奖励每项加3分,省级奖励每项加4分,国家级奖励每项加5分,最高15分。
2.现场考核。根据拟聘岗位考核应聘者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剧目(折子戏)或独立操作完成舞台作品进行展演展示,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70分。演员岗位:(1)基本技能(基本功)展示;(2)评剧片段展演(10-15分钟)(3)对戏曲发展前景以及戏曲院团艺术创作、生存发展的阐述。舞美岗位:(1)作品片断展演、展示(灯光和音响);(2)作品创作思路阐述;(3)对戏曲发展前景以及戏曲院团艺术创作、生存发展的阐述。
3.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业绩核验成绩+现场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计算考生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初步人选。如考核成绩相同,现场考核成绩高者确定为初步人选。聘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拟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和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确定、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网站及其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7835057(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35076(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