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朝天区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告

来源:朝天区人民政府网 2022-01-18 17:20:25

朝天区关于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到朝天干事创业,助力朝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现代化新朝天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广元市外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主要对象和条件

(一)主要对象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

2.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人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放宽至38周岁;全日制博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放宽至40周岁;

4.工龄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引进方法和程序

(一)个人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地点: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1001室,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平红,联系电话:0839-8625776。

2.网上报名:登录“四川·朝天”门户网(www.gyct.com.cn)或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www.gyct.gov.cn),如实填写《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ctrencaiban@163.com。

(二)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实际,结合我区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安排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集中面谈。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面谈,经双方达成一致,向拟引进人员所在单位发函征求意见,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进入下一程序。

(四)综合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引进人才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匹配度进行考核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察对象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调动入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区外调入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朝天。

三、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排使用。根据个人意愿、综合考察情况,原则上按照人员身份、单位职能和层级,对口安排到相应部门单位工作。

(二)安家补助。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分别发放5万元、9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享受安家补助的,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或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

(三)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需在朝天就学的,根据“随到随读、自由选择”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配偶调动。对夫妻两地分居的优秀人才,可申请家属调动,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按人事调配有关规定调动工作。

四、组织管理

“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在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9-8625776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62183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人才回引计划”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废止。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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