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招聘29人简章

来源: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2-01-19 09:45:26

2022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第一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招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根据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拟选拔急需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2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1月23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烟台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和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报名时请注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01月24日09:00-0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01月24日09:00-01月27日11:00;

打印报名表时间:审核通过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截止至现场资格审查之日;

报名网址: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ytyhdyy.com/)。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医院联系。报名系统于01月26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360极速、firefox等现代浏览器(或者IE 11浏览器、使用IE11浏览器时不必设置兼容性视图)。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与登录

应聘人员登录医院官方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邮箱、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写简历

在“个人中心”—“我的简历”栏目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保存,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占用空间小于512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

(3)应聘岗位

简历填写完整之后可在“岗位需求”栏目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应聘。报名资格一经医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网上初审

医院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提交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医院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01月28日15:00前向烟台毓璜顶医院人事处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网上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续发布在医院官网)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网上初审通过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线下进行,时间另行通知。网上初审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拟定于1月29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通过网上初审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现场审查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荣誉奖励证书以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4式样)。截至2022年1月23日(含),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在三(二)级医院工作满X年”等招考岗位条件指,应聘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工作所属的医院一直为该等级。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外科学(甲状腺)”,“甲状腺”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简章》附件5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海归留学人员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相应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应聘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发现不符合简章或岗位要求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含线上)为准,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后第2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30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当天进行,具体要求请继续关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通过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1、面试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含线上)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毓璜顶医院网站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按照中共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委人组发〔2021〕2号)(详见网址:ttp://rshj.yantai.gov.cn/art/2021/9/8/art_23369_2904213.html)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落实相关待遇。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可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2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6、7)、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招聘,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具体注意事项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烟台毓璜顶医院负责解释。

烟台毓璜顶医院网址:http://www.ytyhdyy.com/

烟台毓璜顶医院咨询电话:0535-6699121、0535-6691999-86698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yantai.gov.cn/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535-6247779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2022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01-17.xls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01-17.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01-17.xls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01-17.doc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01-17.docx

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01-17.docx

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01-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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