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公告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郊发〔2021〕12号),结合郊区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5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人。详见《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岗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
4.自愿到郊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职称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3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职人员未取得本单位同意的;
6.郊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至2022年1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在网上下载填写《2022年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报名信息表》并将相关材料一并发至邮箱jmsjqrcb007@163.com。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格证和能证明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2022年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手写签名后均转为PDF格式传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0454-8560943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人才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区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考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岗位与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办法进行处理。
3.面试采取现场技能操作和现场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的情况。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三)考察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由区人才办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被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msjq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相关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按现行郊区人才引进政策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郊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560943
附件1: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引进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佳木斯市郊区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佳木斯市郊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