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0人通知
关于为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人岗相适的用人理念,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际用工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男岗4名、女岗6名),从事新冠肺炎核酸采样、消杀、统计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男岗(4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专业要求为卫生类、检验类、化工类、计算机类及其他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有驾驶资格证。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医疗卫生或疾控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及适当放宽条件。
2.女岗(6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专业要求为卫生检验与检疫、护理学(具有护士执业证)、药品生物技术等卫生或检验及其他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医疗卫生或疾控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及适当放宽条件。
3.户籍要求:具有乌海市户籍;取得卫生相关执业资格者可放宽至乌海市常住人口。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特别明显的纹身人员;
7.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及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可报考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薪酬待遇:每人每月3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用工形式:录用上岗后与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期限为叁年。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1日-1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在“海勃湾区政务网”“活力海勃湾”、“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卓聘社”、“内蒙古就业招聘公布平台”、“百杰人力”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网络报名邮箱:597499898@qq.com;
2.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1寸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一)等相关证件照片上传报名邮箱。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经理、杨经理
2.联系电话:15147222200、18586199994
3.邮箱:597499898@qq.com
(四)资格审查
1.2022年1月25日- 1月27日对报考者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报名、考试等环节。
2.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面试时间。
4.报考人员的报考审核资格问题,由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六、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与报名人数1:1,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经考务组研究后,适当延长报名期或进行相应调整;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用普通话作答,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包括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证件。
4.所有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七、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必须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全程配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考生未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身份证原件不得进入考场;体温异常超过37.3°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其管控及就医。
3.请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4.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5.凡是有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的人员,需立即向考务组或考点监控老师提前汇报。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九、考察及录用
(一)政审和考察
1.政审。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政审和考察人选,由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考察。由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用工单位组成专门考察小组,对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二)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活力海勃湾”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人员管理
1.录用上岗后与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合格上岗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由实际用工单位与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体检、考察以及主动放弃上岗机会而出现空缺名额的,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活力海勃湾”公众号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15147222200、18586199994
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