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农业农村局选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保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局所属保定市农业科学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保人社〔2018〕234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为公开选聘,采取竞聘演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面试方法。
(二)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条件
选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完全一致;
6.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二)本次选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8日9:00至2月28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以考生个人报名资料到达保定市农业农村局报名邮箱(bdsnyjrsc@163.com)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自行填写《保定市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两者均可从邮箱下载:bdsnyncjrsc@163.com密码:Rsc*3227038),填好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材料等)、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在编在职人员提供)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视频图像、照片两张等创建一个压缩包(文件名需用姓名加身份证号命名),上传至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邮箱:bdsnyjrsc@163.com。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方式”自行报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1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视报名人数多少及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采取竞聘演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完成两个环节:一是结合自身对竞聘岗位的农业技术科研职责理解,自定题目演讲3分钟;二是现场答辩,时间7分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竞聘资格。
3.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分组,面试评委由七名农业专家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以纸贴形式即时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时,按学历高的、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奖励的、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以上期刊的篇数较多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体检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保定市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保定市农业科学院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选聘岗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事业编岗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4.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5.待遇。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咨询,咨询电话:0312--3227038,13313231273。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咨询时间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半)
2022年1月26日
附件1:保定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