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温州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医学类毕业生114人公告

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2-01-27 09:12:21

2022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永委人〔2020〕3号)和《关于县教育、卫生系统继续实行直接招聘紧缺人才的请示》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名。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专升本)。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获得二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内学校可放宽到前50%)。

4.儿科学、妇产科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等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6.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永嘉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1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6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1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6.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打包至招聘邮箱 yjxwjj2021@163.com,邮件标题中须备注意向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联系电话:0577-57677616。每位考生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公告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2022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直接插入表内。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3)“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3.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4.计划核减(取消)。岗位代码为039 - 046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线上面试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遇成绩同分的,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须于当日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政策待遇

(一)享受对象:

报考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各岗位聘用对象,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3.全国“双一流”高校(含原211、985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4.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5.全国“双一流”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

(二)享受政策:

1.新引进第1项、2-4项、5-6项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

2.新引进第1项、2-4项、5-6项急需紧缺人才,首次在永嘉购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 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

4.新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在我县安排就业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

5.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利于人才原则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二)县外在职人员须于今年4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签订协议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协议。

(三)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和下年度医学类工作人员招聘报考资格。

(四)公开招聘违纪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六)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57677612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2022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2022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综合成绩排名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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