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本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所属部门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计划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7-8名,详见《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2年春季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2.专业条件:
所学专业要求详见《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2年春季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表》。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愿到本院工作的有志者,请于2022年2月18日下午5:00前将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明、简历及报名登记表发到邮箱(624331398@qq.com),邮件名称必须以“报考岗位+毕业学校+姓名”命名。
(二)初选与考试
1、根据报名情况,经初选合格者,由本院通知参加考试;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相结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院人事教育科依据院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录用
经过以上程序合格的人员,由院党委研究决定录用,院人事教育科负责安排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含三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者,其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另加绩效工资。
(二)享受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均按我院有关规定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0731—84186537
0731—84186510
附件2: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2年春季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表.docx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