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森林草原消防大队等单位辅助岗位招聘160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 2022-02-07 13:43:20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大队等单位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单位工作需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1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60人,分别为:区森林草原消防大队43人、区森林防火监控中心27人、区市容监察中队9人、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14人、区建筑业服务中心20人、区卫生健康局10 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分局10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人、区光荣院2人、石家庄西北物流区管委会3人、上寨乡综合执法8人、白鹿泉乡综合执法4人。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9日至2004年2月9日期间出生), 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性别、年龄、户籍、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大队等单位辅助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2月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http://www.lqqrsks.com)
 
  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2月9日9:00至2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由第三方收取用于本次招聘考务支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考生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期间下载打印:
 
  (1)《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如实记录个人健康状况,需在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环节提交。
 
  根据单位各岗位报名情况,出现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情形的,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可在本单位相近岗位之间进行调整。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了解招聘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并保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二)体能测试
 
  报考森林草原消防大队、森林防火监控中心“一线扑火队员”岗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1.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报考“一线扑火队员”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2.测量身高。身高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身高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试及标准。测试项目4项,包括2分钟俯卧撑、100米跑(秒)、立定跳远、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4.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4项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其中任何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5.体能测试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厨师和护理员两个岗位采取选聘方式,考生不进行笔试,符合岗位要求的进行面试。其他岗位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确定:笔试满分100分。报考“一线扑火队员”岗位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他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到低排名。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下的,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凭证等;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凭证等;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书及各种缴费凭证(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缴费凭证);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高中及同等学历另需提供学籍材料或报到证;
 
  6.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7.《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出现空缺情况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照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厨师和护理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1.综合成绩计算:
 
  (1)一线扑火队员岗位: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2)厨师、护理员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厨师岗位考生需取得健康证。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1.一线扑火队员工资待遇参照鹿泉区专职消防队员标准执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工作期间,提供食宿、统一被装。
 
  2.其他岗位按照鹿泉区劳动聘用人员规定享受相关工资待遇,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各阶段场地安排及人员防护工作。考生在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程序,符合防疫规定的方可正常应聘,否则不得参加招聘。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体能测试、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有关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工作日时间)
 
  附件1: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大队等单位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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