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人公告
来源: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
2022-02-07 14:02:30
2022年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凌河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在锦州市公安局和凌河区政府监督指导下,由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组织开展,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80名,其中勤务辅警75名,文职辅警5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与锦州市凌河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一线所队及相关业务部门。
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报考职位表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锦州市(含“四县<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出生日期为1986年1月30日至2004年1月30日之间);
4.报考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报考文职辅警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②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③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资格证书;
6.本公告相关年龄、取得学历证书时间、计算机等级证书时间、户籍迁入日期的截止日期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10分;
3.退役士兵,加10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士兵、在校读书的学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应发工资2137.42元/月 (含“四险”个人承担部分) ,每月实发工资1800元。新入职辅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培训合格后可以转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锦州市凌河区信访局接待一楼大厅。(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2号)
3.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6)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例: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④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5.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标明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报考的具体信息,考试考场号及座位号请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查询后自行填写,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6.相关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5时,适当调整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如果有调整职位情况,通过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补充公告的通知。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试卷分值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的通知。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中及时对外公布。
(三)面试
1.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将在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及时对外公布。
(四)体能测试
1.人选确定:体测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通知。
2.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
因体能测试项目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详见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五)体检
1.人选确定:体能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的体检通知。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体检。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凌河区公安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辅警考察相关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注: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锦州市凌河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公安局和凌河区政府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锦州市凌河区政府网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府网站(www.jzlhqzf.gov.cn/;http://gaj.jz.gov.cn/lhgafj/)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对所承诺事项承担责任,严格按照承诺要求佩戴口罩,提供健康行程码。
(五)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
六、本招聘公共最终解释权归凌河公安分局所有
联系电话:0416-2576030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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