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劳动监察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张掖市劳动监察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劳动监察协管员岗位2人。
2.岗位要求:年龄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5.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薪酬待遇、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发放工资待遇(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确定),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17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844.02元/月),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市人社局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四、工作内容
劳动监察协管工作。
五、工作地点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
六、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根据甘肃省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3.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换岗或不按时报到上岗,不按时上岗、违纪或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协议的人员,公益性岗位不再重新安置。
七、招聘方式
公益性岗位按照公开、公平、方便的原则,采取电话报名、用人单位考核、面试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经认定、核查、公示后统一聘用。
八、报名
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电话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11日
联系人: 李玉琴 0936-8360155
张掖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