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选聘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2-08 09:16:3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简称寻甸县),属云南省昆明市辖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是滇东北之要冲,贵昆铁路,昆曲、嵩待高速公路从县内经过,境内交通十分便捷,资源丰富、风光秀丽。寻甸县委、县政府一贯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打造高素质、高技术水平人才队伍,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寻甸县医共体总医院是以县第一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1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5个村(社区)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成员的医共体。县医共体牵头医院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负责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全方位管理和运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医共体总医院负责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选聘范围、对象

(一)面向寻甸县卫生健康系统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且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

2.有相关问题线索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

4.选聘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聘环境,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5.散播与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或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甚至公然对抗的;

6.不宜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3名(分别兼任县第一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县中医医院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办公室主任1名、医务部主任1名、总务部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共7名。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符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业界声誉好;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医技,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竞聘副院长职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满5年,且具有县内医疗机构两年及以上任正职经历或三年及以上任副职经历;

4.竞聘办公室、医务部、总务部岗位需具有县内医疗卫生机构一年及以上任正职经历或两年及以上任副职经历,或县卫生健康系统内三年及以上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5.竞聘总会计师岗位需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卫生健康局四楼组织人事科。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填写《寻甸县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在县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选聘程序进行综合评价。选聘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4,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比例,报经县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统筹调剂。

六、考试方法、考试成绩计算及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试采取综合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评价(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县医共体总医院选聘管理人员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奖惩情况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累计计算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竞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以现场问答的方式,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特点,以竞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为主要内容,综合评价应试者是否达到竞争岗位的履职要求。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及考察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评价成绩×50%。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竞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县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领导小组依据考察情况按照岗位拟竞聘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寻甸县政务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过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由县卫生健康党工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为三年。

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聘任;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约。

九、选聘纪律

(一)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选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县监委:0871—62662245

寻甸县委组织部:0871—62666479

寻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卫生健康局:0871—62657646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人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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