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2-09 16:14:47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此次选调岗位为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所属的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职员岗位,共3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河北省省直部门(单位)、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综合素质较高,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或自愿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7.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程序及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1.单位推荐报名

请各部门(单位)本着发现人才、推荐人才的态度,积极推荐本地、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愿意从事行政审批服务保障相关工作的同志参加选调。

2.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本公告中的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从事该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自愿报名。

3.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5日17: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考人员报名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石家庄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及选调资格。

4.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二)设置开考比例

各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周六)。

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等。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12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资格审核通过合格的人员请于2022年2月22日9:00至2月25日18: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于2022年2月28日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3月1日携带与选调岗位条件相匹配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等有关材料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进行资格复审。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六)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低、工作经历长短进行排序。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环节,可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七)组织考察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

(八)组织试用

市行政审批局按照规定程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在对应岗位试用1个月。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经局党组会研究不予调入。

1.经实绩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

2.由于个人原因,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

3.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原因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九)公示

考察和试用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站、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示7天。

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经市行政审批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十)办理手续

市行政审批局根据考察、试用、公示等情况,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六、疫情防控

考生考前两周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卡”,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进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并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的日期提前赶到考点。考试进场前,应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同时必须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

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联系。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联系电话要确保联系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89631762/89631753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137129(市行政审批局)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1: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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