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2022-02-09 16:49:56
汕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断提升辅警队伍综合素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看护辅警200名,其中女性30名。
三、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且无明显缺陷,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和精神及心理疾病,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看护辅警主要负责在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及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过程中,保障审查调查对象及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要求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安全,能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理;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4.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14日至2004年2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超过30周岁需要提供已缴医保社保证明;
5.退役士兵或体育类、司法类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等,年龄及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6.能够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要求。根据疫情防控等要求,工作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汕头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迎春路4号)。
3.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三个月以内的本人信用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背面写本人姓名),通过汕头市公安局频道(http://www.shantou.gov.cn/gaj/)下载并填写《汕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到现场报名。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在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公告“放宽条件”范围的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淘汰。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纵跳摸高、4×10米折返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由市公安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岗前培训及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为期半个月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发现明显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予以退训。培训合格者列为拟录用人员,通过汕头市公安局频道(http://www.shantou.gov.cn/gaj/)统一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按照汕头市疫情防控要求,招聘过程(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汕头市公安局将根据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汕头市公安局频道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有关规定,请所有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当天,“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前21天无境外旅居史(包括港澳台地区)〕,凭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应聘人员可正常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期间须全程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通过公示确定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非编制的主要补充力量,聘用期间年薪约5.2万元(含社保、医保等)。
六、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汕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公安局政治处 电话:0754-88964365
汕头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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