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水利局招聘简章
南宁市水利局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南宁市水利局简介
南宁市水利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除承担水行政主管职能外,还承担江河湖泊、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5.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条件
1.专业技术辅助岗一,3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生态水利学、城市水务、水灾害与水安全、水文地质学、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利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木工程等,水利类、环境类专业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2.专业技术辅助岗二,1人。要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三、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南宁市最新外聘人员薪酬标准实施,约30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对招聘上述岗位有意者,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水利局人事科,电子邮箱:nnslrj@126.com,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7日。
求职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
南宁市水利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在通过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求职者按要求在面试之前到南宁市水利局人事科(南宁市友爱北路36号办公楼9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验相关证件。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结合岗位实际确定题本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电话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请考察人员自行到南宁市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八、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在南宁市水利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报名人员进入场所需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没有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需提供开具的暂缓接种或接种禁忌医学建议书证明后,方可进入场所。
以下人员不建议参加笔试面试:
1.1月27日(含)以来有百色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1月27日以来有接触过从百色市来的人员;
2.1月25日(含)以来有辽宁省葫芦岛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3.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4.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5.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
6.近14天内有区外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现场报名期间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当天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或其他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招聘场所。
十、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310011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志标,电话0771-3226027。
南宁市水利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