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宜昌当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3人公告

来源:当阳市人民政府 2022-02-14 09:37:10
  当阳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建强基层平安细胞,推动基层警务工作,补充镇(街道)警力,经当阳市公安局党组研究、报经市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驻村警务辅助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93名专职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当阳市户籍人口,原则上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其常住地的驻村辅警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乡贤能人可放宽到53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中专、中职、技校)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有相关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从公告之日起,应聘人员本人在公告时间内到常住地派出所报名,本人现场填写个人简历,并提供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登记照一张。
 
  2.领取准考证。参加招聘的考生经报名审核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6点。
 
  (二)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2.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文化基础、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非结构化面试。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持有相关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总分100分。
 
  (五)体能素质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00米跑、1500米跑、俯卧撑等三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合格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分别按40%和30%、30%的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若有应聘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征信记录等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相关媒体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用工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13997659251
 
  当阳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1日
 
  当阳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招聘,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二、考生报名时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备28日内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近期身体健康情况,并提前了解湖北省、宜昌市及当阳市疫情防控政策,以免因疫情防控政策给考生造成不便。
 
  三、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应当按照湖北省、宜昌市及当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当天入场时出示本人绿码及行程码。
 
  四、报名当天,考生须携带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时,考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
 
  五、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和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参加体能测评项目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除外),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行程卡(登录“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行程卡”查询考生个人14日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告知考务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八、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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