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华池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华池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华池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华组发〔2021〕29号)有关规定,华池县委统战部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华池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华池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九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人员应为华池县乡镇、县直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九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报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学历和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华池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新录用(聘用)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参加公开招聘、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8.未经本部门、本单位同意的;
9.干部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干部身份来源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10.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11.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12.其他不得交流和调配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5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按照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至2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华池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县委一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
(2)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华池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正反打印)。
(3)县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1份。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
4.资格审查
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下对报名人员的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反馈,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选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符合条件的由县委统战部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县委统战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公开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在魅力华池平台公布。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委统战部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天内在魅力华池平台公布;公开测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魅力华池平台公布。
(三)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相应职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华池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占60%,考察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魅力华池平台公示。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一次。
(四)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经县委统战部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五)公示与调动
1. 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分别在魅力华池平台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不予调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关、“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由县委统战部研究决定。
3.联系电话:0934—5125060
附件:
中共华池县委统战部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