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乐山沐川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2人公告

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2-02-17 17:14:22

沐川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社区矫正辅助用工人员,共2人。

(二)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聘用制,由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650元;

3.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沐川县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三)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在沐川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领导下,协助开展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户籍要求:具有沐川县户籍;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最后一天计算);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

6.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电脑等相关办公软件,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7.因工作性质特殊,较适合男性;

8.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4日至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沐川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地址:沐川县沐溪镇工商巷40号(老教育局2楼),联系人:李蒙,联系电话:0833—460859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沐川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5)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

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县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和资格进行终审。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社区矫正法律知识的知悉情况。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折算后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沐川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老教育局2楼)。

2.面试: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地点:沐川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4.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任一环节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5.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2名,经报名、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在确定拟聘人员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2:考生防疫须知)。

(四)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电话

0833—4608592

附件1、沐川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含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2、沐川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考生防疫须知.doc

附件3、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复习题.doc

沐川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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