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发改委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娄底市发改委关于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娄底市发改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辅助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20周岁(2002年2月17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82年2月17日后出生)以下,男、女不限;
4.具有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纪检监察机关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娄底市发改委办公室(地址:娄底市市委市政府大院3楼3418房间,联系人:邱文龙,联系电话:0738-8269958)。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娄底市发改委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组织考试
考试以命题作文(直接在电脑上操作)和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文字组织能力、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临场应变和综合处理能力。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参照相关政策和聘用岗位要求,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及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若出现政审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七、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政审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在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市发改委负责。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认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政审和体检情况,市发改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娄底市发改委政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指定的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及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后视情予以续签。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及时解聘。
九、其他
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及参照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娄底市发改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8-8269958。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