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来源:清远市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2-02-19 11:46:32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山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笔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熟悉公文写作,有文书写作基础,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6.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提交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需另外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下载《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双面打印(手写签名),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与本人页);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与报名表一致)。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阳山县思贤路103号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大堂,联系电话:0763-7887730。

2.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1日-2月23日共三天(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资格审查。

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具体时间待定,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阳山县思贤路103号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大堂(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并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职位和政策指南,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内容: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席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三)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递补

1、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招聘单位一年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岗位均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其中,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工资福利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项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考生需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63-7887730,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清远市检察机关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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