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批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来源:中国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02-22 09:12:55

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022上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共招聘编外用工“区政务服务办农业农村窗口工作人员” 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2年3月1日。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3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至邮箱:dhqnyncj@163.com。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近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核销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取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收入待遇按照定海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三)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556965、2556970。

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计划(修改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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