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告
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1997年12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目前位列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考评第一。近年来,以泛半导体产业为核心的战略新兴产业得到大力发展,已形成了时尚产业、装备制造及电子信息两大核心产业齐头并进,泛半导体、生命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新格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专职招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户籍不限,35周岁以下(1987年02月2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韩语、法语、经济与贸易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电气类、电子信息及微电子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
3.精通英语或法语;
4.具有1年及以上企业或政府招商服务工作经历或经济与贸易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电气类、电子信息及微电子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02月21日至03月10日16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02月21日至03月10日16时。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显示“初审待复审”后,请等待复审通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初审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及入围面试比例。
如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靠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如采用面试形式,则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6)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年薪11万元起,具有完善的培养、成长、职务晋升体系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五、注意事项
1.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02月21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应聘的。
4.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0770998
监督电话:0573-87285668
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