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袁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才网 2022-02-25 09:59:49

2022宜春袁州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法官助理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男女不限。

二 条件和对象

(一)应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认真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具备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官助理实务能力,能协助员额法官开展相应的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应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认真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字书写记录快速工整,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况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 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4日—3月1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05办公室(袁州区人民政府西侧)

联系电话:0795-357570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携带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核,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初步资格审查:由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对应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综合应用知识考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对应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组织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和面试,计算机速录技能结束后将组织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最终考试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五 工资待遇

聘用制工作人员身份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考勤工资、社会保险,在单位食堂用餐,提供一定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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